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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中创环保发布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详情如下: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创瑞平(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告平顶山瑞平石龙水泥有限公司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本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2022年5月,中创瑞平收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豫04民初144号,判决结果如下:中创瑞平与被告于2019年11月21日签订的《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合作协议》解除;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创瑞平支付698,098.5元;驳回中创瑞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用546,046元,由中创瑞平负担542,223元,由被告负担3,823元。中创瑞平不服此判决,因此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本次诉讼最新进展情况如下:中创瑞平于近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豫民终564号,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中创瑞平负担54.26万元,被告负担1.08万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中创环保主营业务:
公司按照业务发展规划,秉持“内生外延式”的发展战略,以技术研究院自主知识产权为支撑,形成有色金属材料、过滤材料和环境治理(烟气治理工程、危废处置、城乡环卫一体化、污水处理)三大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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