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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1)计算周期:本次免息、本金延期偿还及征信调整按2023年计息周期计算。
(2)利息免除:①免除今年新毕业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助学贷款利息,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政策发布前已全部结清贷款的学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②借款学生无需提出免息申请,开发银行将自动免除相关利息。③2023年内完成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不收取计息周期内产生的利息;已收取的利息将于年底前予以退回。
(3)本金延期偿还:①对今年新毕业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助学贷款本金,经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②学生需在偿还日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本息延期偿还,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4)为配合免息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就学信息变更应避开每月16日至28日,另10月15日至11月19日会暂关闭提前还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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