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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唐景波 方 平 记者 李 辉)日前,安徽省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加强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融合提升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建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推送、联合核查处置、包保督导信息交办、“流动诊所”帮扶等6项机制。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池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及时下载不合格食品抽检数据,并逐一统计分析不合格企业近年来抽检情况和同类食品抽检数据,研判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并报送本级食安办,由本级食安办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食品抽检数据及研判分析报告点对点推送至包保干部,提醒包保干部提前了解包保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增强包保督导针对性和有效性;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应按照“五个到位”的要求,及时组织核查处置。
根据《实施办法》组织核查处置时,可以邀请包保干部参与,组织联合核查处置,督促包保干部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包保要求,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各级包保干部在包保督导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未按要求落实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主体责任的,应当及时通报本级食安办,由本级食安办交办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包保干部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相关食品种类、环节和地区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食品抽检工作靶向性和有效性,并对未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理,处理结果在5日内书面报送包保干部;各级食安办应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2批次以上抽检不合格或连续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流动诊所”上门帮扶服务。
此外,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流动诊所”帮扶活动时,可以邀请对应包保干部参与,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对产生不合格食品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综合现场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开出“流动诊所”建议书,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包保督导和帮扶水平;各级包保干部对对应包保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流动诊所”专家组提出的帮扶意见,加强包保督导的导向性,重点跟踪评估和验证企业整改情况,督促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依法合规开展食品生产活动;全市各级食安办对本级包保干部包保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发包保干部包保督导问题专项抽检督办清单,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包保干部包保督导问题专项抽检督办清单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食安办和包保干部报送专项抽检结果。
《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该市综合运用食品抽检数据指导企业防控风险,助力包保干部督导检查,促进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助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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